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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蛀果虫”综合防治措施           ★★★ 【字体:
“蛀果虫”综合防治措施
作者:孙中兴 文章来源:梅州农业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5-17 10:37:32     

“蛀果虫”是我市新发生的危害水果和蔬菜作物的重要害虫。“蛀果虫”寄主多达250余种,目前在我市主要为害柚果、芒果、杨桃、枇杷、番石榴、台湾枣、葡萄等。该虫为害是由雌虫产卵于各类果皮下,幼虫常群集于果实中取食沙瓤汁液,使沙瓤干瘪收缩,造成果实内部空虚,常常未熟先黄,提早脱落,严重影响水果、蔬菜品质和产量。雌虫产卵后,在果实表面留下不同的产卵痕迹。据去年全市监测情况看,全市各县(市、区)均有不同程度发生,局部地区个别果园受害率达100%,造成失收。今年,我市各地普遍发生“蛀果虫”为害多种作物果实,为害种类、面积不断扩大,现已开始入侵为害柚果,严重威胁着我市水果、蔬菜作物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现就保果防“蛀果虫”的综合防治技术介绍如下:

  一、防治策略

  由于“蛀果虫”属多食性、钻蛀性害虫,繁殖力强,在广东无明显越冬过程,生活史极为复杂,世代重叠,同时同地各种虫态并存,并以卵和幼虫随各类被害果实而传播,因而难于防治。为此,各级政府及农业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蛀果虫”的综合防治工作,做到有组织、有目的、有重点、科学地控制“蛀果虫”的发生危害。防治“蛀果虫”的策略,应在第一个成虫发生高峰始盛发前,即3、4月间进行一次重点防治活动。第一个小高峰出现后的6、7月间,控制“蛀果虫”在番石榴、杨桃等喜食寄主中繁殖后代的扩散蔓延,压低8、9月将要出现的全年最大的发生高峰,保护下一季节的水果生产,我市主要是保护柚果和台湾枣的生产。因此,防治“蛀果虫”应采取“力压虫源,控制为害,保果丰收”的综合治理措施,把握防治技术要点。

  二、防治措施

  1、人工防治(田园清洁法) 防治“蛀果虫”实施田园清洁法是有效控制虫源繁殖为害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对受害果园在落果期及时清除落果,在落果初期每5—7天清除一次,落果盛期至末期每天一次。同时对树上有虫青果亦应经常摘除,尤其应做好杨桃园有虫果的处理工作。有虫果可利用深埋、水浸、焚烧、水烫等简易方法杀死果内幼虫。深埋虫果的深度至少要在45cm以上,过浅仍有幼虫能化蛹羽化;水浸8天果内幼虫死亡率可达100%(可加有机磷药剂或石灰处理);虫果与干草分层堆放焚烧1小时以上,即可使幼虫完全死亡;另外也可用沸水烫杀果内幼虫,一般投入沸水处理2分钟亦能使幼虫全部死亡。

  2、监测与诱杀成虫 应用专用引诱剂和诱捕器诱杀雄性成虫,可起到监测“蛀果虫”的发生情况和诱杀大量雄性成虫而减少雌雄交配产卵数量的作用,把握峰期,及时防治,压低虫源。引诱剂可选择专用药剂“诱蝇醚”,经各地使用证明,效果很好(使用方法见《梅州农业》第14期)。

  3、化学农药杀虫防治 ①毒饵点喷:将有机磷杀虫剂马拉硫磷与水解蛋白和水按0.6ml∶3.6g∶600ml混合,配制成毒饵,混合液按每亩果园6个点喷用,每个点喷混合液约100ml,喷射到树叶上,此法可将雌虫引诱毒杀。原理是雌性成虫繁殖,需摄食蛋白质作为营养的补充,增加产卵量。②土壤杀虫处理:“蛀果虫”有在土壤中化蛹的习性,通过土壤杀虫处理,减少虫源。重点对受害严重的果树树冠下土表用药处理,可采取地面浅翻后用50%辛硫磷乳油800—1000倍液淋施或亩用3%米乐尔颗粒剂3—5kg,混泥沙20—25kg撒施,施完后地面洒水。这对老熟幼虫和不同发育时期的蛹,都有较好的防治效果。③杀虫剂覆盖式喷雾:成虫交配产卵盛期,在成虫一天活动盛期的上午10—11时前或下午4—6时,用90%敌百虫1000倍液或80%敌敌畏1500倍液,并加3%红糖喷洒树冠,每隔4—5天喷一次,连续用药3—4次,可大量杀死成虫而减轻为害(但要注意防止果实污染)。也可选用10%灭蝇胺1000倍液或10%实蝇灭喷果保护。

  4、大力推广水果套袋新技术 对有条件套袋的果园采用此法,既可以减轻各种病虫为害,又可提高水果品质和商品价值。

 

 

文章录入:肖芳芳    责任编辑:x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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