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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家老屋有了“户口簿” | |||||||
| 大埔县187座重点特色民居列入档案记录进行管理保护 | |||||||
|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 更新时间:2008-10-28 10:07: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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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于明、清、民国时期的众多客家特色民居被一个个登记造册,列入档案记录,老屋有了自己的“户口簿”。日前,大埔县出台《关于加强特色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经筛选出的187座重点特色民居,列入县、镇、村三级保护管理级别。 据了解,大埔县特色民居众多,种类齐全,堪称“客家特色民居大观园”。全县境内保留较为完整的明、清、民国时期的各类特色民居就有3500多座。该县按照建筑历史、艺术、研究价值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比较,筛选出187座重点特色民居分别确定保护级别,其中列入省、县级保护的有20座,拟列为镇保护的有93座,拟列为镇、村注册保护的有74座。与此同时,大埔县成立了特色民居保护协调领导小组,各镇(场)也成立规划管理机构,签订《保护责任书》,对镇、村注册保护的特色民居,建立村委与当地住户的联络制度,确保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列为县级文物保护的特色民居,建立保护记录档案,确定保护范围,竖立保护界桩和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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