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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七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 |||||||
| 作者:大埔县人… | 文章来源:大埔县人事局 | 更新时间:2007-6-26 15:17:0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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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山区乡镇中小学教师不足问题,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择优录(聘)用43名教师到我县中、小学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大埔县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即 2、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非师范类(相近专业)本科毕业生招考20名。报名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定出有关学科招聘人数。 3、普通高校应、往届师范类大专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招聘23名。 二、考试科目 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各占50分,考在读期间所学教材内容;专业基础知识(根据所提供教材备一课时教案)占100分,总分200分。考试过程中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县人事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报名、考试地点和时间 (一)报名时间:2007年7月7日至9日共三天。 (二)报名地点:大埔县教育局人事股。报考者按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A4纸复印件),以及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张。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 四、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80元(根据县物价局批准执行)。 五、录取:经考试,根据各类各专业招聘人数按总分高低为序择优用。总分低于120分者不予录(聘)用(招聘结果和办理录(聘)用手续的时间将于8月15日左右,在县人事局门口张贴公布)。拟招聘人员需到县以上的综合医院按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进行检查。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者安排到中小学任教,本科属录用人员,大专属聘用人员。 联系人: 黄兆年 刘晓红 联系电话:5522188 5535660 大埔县人事局 大埔县教育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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