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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召开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工作会议 | |||||||
| 作者:廖永珠 | 文章来源:大埔教育信息网 | 更新时间:2005-9-16 9:53: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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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上午,大埔县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工作会议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举行。参加会议的有县政府副县长刘坤明同志,县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镇(场)分管教育领导、纪检委员、财政所长,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小学校长,县直幼儿园园长及教育局有关领导和股室干部等共120人。 会议由县府办汪德欢副主任主持,县教育局张昭锋局长传达全省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工作会议主要精神,部署今秋我县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工作;县财政局黄从发局长就财政部门如何做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林祖树同志就如何加强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的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县政府刘坤明副县长作了重要讲话。 张昭锋局长在传达省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时指出,今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 (一)免费对象: 1、农村(不含县城镇)普通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地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即一年级至初三)即:除县城中、小学,湖寮镇所有小学外就读的学生。 农村包括非农和农业户口(包括甲户口到乙户口地区就读),县城和湖寮镇就读不管农村还是非农户一律不属于免费范围,县城户口的学生到农村就读的不享受减免,享受“二免一补”的学生除外。 2、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试点阶段跨县流动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列入免费范围。即:非大埔户籍不得享受免费。 3、2005年9月1日后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超生子女不予免费。 4、复读的学生不予免费。 (二)免费项目和标准: 1、免费项目:杂费 2、免费标准:小学学生每年免交杂费288元(半年144元),初中学生每年免交杂费408元(半年204元) 3、杂费以外费用不属于免费范围:除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学生继续免收书本费外,学生书本费按“一费制”规定的学生每学年小学100元、初中180元的标准收取;住宿生的住宿费等其他费用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免费对象的确定和核实 1、登记注册 各学校要在入学前3周组织学生新学期注册,学校应造册详细登记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住所、所读班级、父母姓名等情况 2、核实确定 ①完小应在开学3周后统计符合免费条件的学生人数,连同注册登记表,送镇中心小学汇总。 ②镇中心小学3日内将汇总情况,经镇政府核实后报县教育局教育股,中学在注册结束后 5日内报经镇政府核实后上报教育局教育股。 ③县教育局会同财政局、监察局确定学校的免费学生名单和人数,由分管教育的县领导签字,加盖县政府公章,在3日内上报市教育局。 ④市教育局在3日内会同财政、监察部门核查后报省教育厅。 ⑤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监察厅在3日内核准。 3、张榜公示。经县审核后,各学校应将免费学生名单在学校和村委会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县政府副县长刘坤明同志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提供组织保障;三是明确职责,落实措施,从高从严抓好工作落实。 刘县长指出,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是实现教育平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省委、省政府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减轻农民负担,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我们必须切实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抓好抓落实,促进我县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为构建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和谐大埔”作出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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