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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埔府〔2006〕34号:关于县长副县长分工的通知           ★★★ 【字体:
埔府〔2006〕34号:关于县长副县长分工的通知
作者:县政府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6-5-12 9:02:59     

 

埔府〔200634

 

 

关于县长副县长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县长、副县长的分工通知如下:

李 钢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编制、审计工作。

邓加光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分管教育、侨务、外事、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县政府机关、对台、宗教、驻外办事处、埔侨公司、政务公开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黄秋梅副县长:分管卫生、药监、医药、民政、残联工作。

  敏副县长:分管农业、林业、水利、供电、国土资源、扶贫、老区建设、移民安置、气象、农机、法制、信访工作。

熊锋松副县长:分管计划生育、城建、房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展和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粮食、统计、物价、物资、环保、保密、档案、方志工作,协助何道城同志负责茶阳工业生产基地工作。

刘坤明副县长:分管财政、税务、工商、烟草、证券、银信、人寿财产保险、商业、供销、人事、劳动、社保、打私工作,协管编制、审计工作。

廖金鑫副县长:分管经贸、外经贸、安监、乡镇企业、经协、陶瓷、二轻、交通、公路、汽运、港监、航道、港务、石油、盐业、生猪、铁路、邮政、电信、移动联通通信、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司法、招商引资、兵役、人防、纠风、监察工作,联系人大工作。

姜 正副县长:分管科技、科协工作,协管经贸工作。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校局,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埔单位。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      2006年5月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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