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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埔府〔2006〕113号:关于表彰2005—2006学年度大埔县“十佳校长”及优秀教师的决定 | |||||||
| 作者:政府办公…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更新时间:2006-9-6 10:40:5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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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府〔2006〕113号 关于表彰2005—2006学年度大埔县 “十佳校长”及优秀教师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府直属各单位: 我县广大教育工作者在2005——2006学年度,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认真实施“人文兴县”发展思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优秀校长,教书育人的优秀教师,以及老有所为的离退休优秀教师。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涌现了一批优秀法制副校长。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县政府决定对罗特练等“十佳校长”、虎山中学肖尚武等10名老有所为离退休优秀教师、何向宏等11名优秀法制副校长、虎山中学唐仁昌等100名教书育人优秀教师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教师,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县广大教师要向优秀教师学习,学习他们扎根山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开拓进取的无私奉献精神,为推进我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全民素质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十佳校长”、老有所为离退休教师、优秀法制副校长、教书育人优秀教师名单 二〇〇六年九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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