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大埔县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正文
  埔府办〔2008〕35号:关于对各镇(场)县直有关单位20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 【字体:
埔府办〔2008〕35号:关于对各镇(场)县直有关单位20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6-16 9:39:44     

 

 

 

 

 

 

埔府办〔200835

 

 

关于对各镇()县直有关单位2007年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和省、市驻埔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粤府办〔200510号)、《梅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梅市府办〔200524号)、县府办《关于印发大埔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埔府办〔200548号)和县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埔安委〔20075号、7号)以及《关于印发大埔县20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埔安委〔20076号、埔安委办〔20088号)等文件的要求,县政府组成六个考核组,分别于200712月和20083月对各镇(场)和县府直属及省、市驻埔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2007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政府对2007年度各镇(场)和县府直属及省、市驻埔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从县府办、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安监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六个考核组,对全县各镇(场)、县府直属及省、市驻埔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期间,考核组依据统一的标准和程序,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各镇(场)、县府直属及省、市驻埔有关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考核。一是听取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由被考核单位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述职。二是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测评。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对镇(场)的考核,组织当地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部分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企业负责人代表对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民主测评;对县府直属和省、市驻埔有关单位的考核,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民主测评。三是进行单独谈话。对镇(场)的考核,组织同级党委、人大、政府等部分领导及其安委会成员单位、村级安全巡查员及镇安监办主任进行谈话,了解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四是现场检查。抽查被考核单位1个村及12家企业,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掌握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五是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并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六是反馈意见。召开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委会成员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反馈会议,对考核的有关情况进行反馈,并提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从考核总体情况来看,各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强化监管,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各责任人在履职期内能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镇政府和各职能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明确第一把手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并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各村、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和逐步完善安全生产各种规章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的监管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三河镇、大东镇、湖寮镇、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公路局等单位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惦记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抓得较好。

(二)安全生产整治措施得到进一步强化。各镇(场)能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局、县水利局等县直单位和湖寮、大麻等镇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监控,防止关闭的非法矿点死灰复燃。县交通局、县公路局投入大量资金在临河、危险路段增设防撞拦和警示标志,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公安交警大队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力度,深入辖区开展危险路段的排查,加强路面的巡逻监控,督促用车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认真做好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各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在坚持常规性的全民安全宣传工作外,还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周、“交通安全进学校”等专题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得到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基层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镇(场)均能按照县政府《关于设立镇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埔府〔200753号)要求,设立安委会、安监办和村级安全巡查员,全面推进镇级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各镇(场)加大投入,拨出专项经费用于硬件设施建设和日常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为促进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枫朗镇从20076月份起给予镇安监办工作人员每人每月60元岗位津贴;大东镇给予安监办人员和各村安全生产巡查员每人每月30元岗位津贴;光德镇年终一次性给予村级巡查员400元的经济补助;湖寮镇投入1.5万元用于安监办的专项工作经费。桃源镇投入3.1万元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经费。县广播电视台投入20多万元更新设备;县供电局专门设立了安监股,配备5名安监人员,购置监管用车一辆及一批安监设备。湖寮、大东、光德三个镇先后举办了镇村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邀请上级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专题讲课,大大提高了镇村安监人员的业务水平,为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五)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全县各级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方面得到了逐年改善。百侯镇、教育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等单位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实行分类归档,会议记录比较具体,资料存放比较整齐,安全检查记录比较详细,对安全隐患整改有跟踪落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镇(场)、县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考核期内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

(一)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个别镇、县直单位对安全生产无抓手,责任制考核流于形式,没有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未落实重大危险源企业监管责任人,没有从制度上真正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极个别镇和县直单位没有根据县政府的要求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变动频繁,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

(二)经费投入仍然不足。个别镇、县直单位对本辖区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治、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经费投入明显不足,不重视“双基”建设,缺少安全经费投入,重经济、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不少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事故隐患多,导致工商企业成为事故高发的主体。

(三)监管工作仍然不够到位。个别镇和县直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不够到位,不够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不够;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法生产等现象时有发生,安全工作仍存在盲点、死角和漏洞,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枫朗镇2007年发生了一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茶阳镇、光德镇和县供电局也发生了一些安全事故,影响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监管力量仍然薄弱。虽然各镇(场)按照省、市、县的要求,设立了安委会和安监办,但多数镇级安监人员身兼多职,人员结构不够合理,素质参差不齐,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多,没有充沛的时间和精力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村级巡查员仅停留在名义上,业务知识不够,职责不清,工作不明,不能很好地发挥基层监管和巡查的作用;一些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进行培训,安全监管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五)档案管理仍然不够规范。部分镇(场)和县直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不规范问题,没有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个别镇和县直单位仍存在安全生产档案资料、会议记录不齐全,存放比较混乱,安全检查无记录,对安全隐患整改没有跟踪落实的情况。此外,县政府、县安委要求上报的材料个别镇、县直单位未报或少报。

四、考核结果

经考核,全县各镇(场)和县直有关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综合评分全部达到80分以上,其中:

考核前五名的镇场: 三河镇、湖寮镇、大东镇、银江镇、桃源镇。

考核前十名的县直单位:县公安局、县公路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

枫朗镇、县质监局、大埔航道分局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希望各镇(场)、县各有关单位,通过这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差距,完善制度,狠抓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加快和谐大埔建设、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八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  生产  考核  通报


抄送:市安委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      2008411日印发


文章录入:肖芳芳    责任编辑:xff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地址: 大埔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备 案 号:粤ICP备05122863号

    主办: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维护:大埔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