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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府〔2019〕95号
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埔县2020年县管河道可采区、禁采区的通告
来源:县水务局  时间:2019-12-23 16:09: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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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埔县2020年
县管河道可采区、禁采区的通告


埔府〔2019〕95号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结合我县江河及工程建设的实际,河道采砂实行计划开采,总量控制,依法划定2020年县管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具体如下:
  一、可采区:   
  (一)汀江河段,恭沙可采区:从茶阳镇浒田洋坑至西坑村恭沙设采区长2110米。
  (二)汀江河段,青溪可采区:从青溪镇青溪村沙岗头起至虎市村渡口下游200米止,设采区2481米。
  (三)汀江河段,黄石可采区:从茶阳水电站上游2000米起至铁路桥下游2000米止,设采区长1350米。
  (四)梅江河段,白石可采区:从三河镇白石村蜡烛寨坑至大麻镇水兴渡口下游300米止,设采区长2661米。
  二、禁采区:
  (一)大麻镇水口码头上游300米起点以下至三河坝、梅江、韩江交汇处。
  (二)漳溪河段西河镇福建省交界处以下至茶阳镇仙基桥下游汀江交汇处。
  (三)梅潭河段大东镇与福建省交界处以下至三河坝电站大坝、韩江交汇处。
  (四)汀江河段青溪镇铲坑上石至虎市村渡口下游200米,从青溪镇青溪村沙岗头起至青溪镇黄石铁路桥下游2000米;茶阳水电站上游2000米至茶阳镇安乐村汶上竹园;茶阳镇西坑村恭沙至汀江梅潭河交汇处。
  三、其他未规划为可采区的河段,均属2020年禁采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禁采区采砂。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