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埔县辖区内投资企业用地的管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防止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3号)及广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起草和制定了《大埔县工业项目用地管理暂行规定》(送审稿)。现按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向公众征询相关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询事项及内容:《大埔县工业项目用地管理暂行规定》(送审稿),内容见附件。
二、征询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1、 通讯地址:广东省大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大楼
2、电话:0753-5523386 传真:0753-5523386
3、邮箱:E-mail:dbgyygwh@163.com
广州海珠(大埔)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