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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拟办理提前退休人员公告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7-10-26 09: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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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退休政策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岗位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岗位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50周岁,女45周岁的职工,可办理提前退休。
  为加强对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提前退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符合提前退休条件,拟批准办理退休的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10日,时间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4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股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5551722
  地    址:大埔县畹香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514299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