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设立大埔县漳联职业培训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设立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小组对大埔县漳联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专家小组评估认定,大埔县漳联职业培训学校符合成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7年11月07日至11月13日共7天。
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753-5551352(培训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