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拟保留的文件目录》《拟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拟废止的文件目录》和《拟修改的文件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维护法制统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结合《梅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梅市府函〔2017〕69号)及《关于印发大埔县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埔府函〔2017〕77号)的要求,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小组对2004年至2016年12月31日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政府文件以及2002年、2004年两次文件清理时保留和修改的政府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拟保留的文件目录》《拟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拟废止的文件目录》和《拟修改的文件目录》。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5531662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dbfzj@126.com
特此公告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