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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来源:大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时间:2018-08-07 17:34:5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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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申请人张先仁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埔劳人仲案字[2018]37号),申请人请求确认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你(单位)对我院邮寄送达的仲裁文书拒签收而无法送达,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9点在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