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人社局《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财社〔2015〕87号)规定,为规范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现对阳光职业培训学校2019年申报创业培训补贴人员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19年04月08日至2019年04月14日,共7天。
3、受理单位: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
地址:湖寮镇畹香路196号
联系电话:0753-5551352 传真号码:0753-5555199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