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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埔府办〔2018〕3号
来源:县府办  时间:2018-03-27 10:08: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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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清理我县因车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救援等严重问题,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埔县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大埔县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由于近段时期以来,我县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等问题日益突出,导致错失最佳灭火时机,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为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和维护,提升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公共消防安全,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28日,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全县各镇(场)、县有关单位落实消防车通道管理措施,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减少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确保灭火救援顺利开展,坚决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县范围内所有用于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包括市政道路、居民住宅小区、在建工地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车通道等。重点整治在消防车通道上违章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等限宽限高的行为;乱搭乱建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在消防车通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临时摊位的行为;其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等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即日起,到2018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1月24日)。各镇(场)、县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统一认识,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要将专项治理的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群众对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集中查改阶段(1月24日至2月19日)。各镇(场)、县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辖区内所有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积极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人员职责分工、量化工作任务,逐个街道、逐个小区、逐个企业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对占用、封堵消防车通道现象严重、整治难度大的区域,当地政府要组成专门工作组,蹲点帮扶整治,充分运用物防技防措施,强化整治效果,并组织住建、城管、房管、交通、交警、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该查封的查封,该强拆的强拆,严厉打击占用、封堵消防车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
  (三)督查验收阶段(2月20日至2月28日)。集中查改结束后,各镇(场)、县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本辖区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各地要结合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四、职责分工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县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抓好工作推进,具体分工如下:
  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占用市政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市场、夜市的检查,确保消防车通行要求;严格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牌、灯箱的设置,确保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占用市政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停车场的检查,确保消防车通行要求;对占道停车进行规范,对在消防车通道上停放机动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拖移。
  公安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负责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列管单位及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对消防车通道及灭火救援场地进行统一标识;对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的情况依法予以处罚。
  各镇(场)、村(居)委:负责统筹辖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居民社区、背街小巷、市场周边等消防车通道进行综合治理,对难以治理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研究解决。
  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负责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明确表示,在消防车通道沿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线,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及时制止违章搭建或违章停放机动车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各镇(场)、县有关单位要切实把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二)强化监督执法,做好违法查处。各镇(场)、县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现的违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都坚决依法进行教育、处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理。
  (三)加强源头治理,做好前期规划。各镇(场)、县有关单位要根据需要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加快停车设施建设,从源头上解决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问题。对于车辆密集的住宅小区、学校等场所应尽量多设车位;在设计道路时,应尽量合理,在不影响通行、符合消防车通道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便于车辆停靠;在做绿化时,可以考虑将绿化带和临时停车位一体设计。
  (四)加强宣传发动,提高自觉意识。各镇(场)、县有关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自觉维护消防车通道畅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认真履职,采取系列报道、以案说法、公益广告等方式,重点加强对消防车通道重要性的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使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各镇(场)、县有关单位要在1月24日前将整治方案、3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杨彬,联系电话:13923010119,传真:5520418,邮箱:dbxf1191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