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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声明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2-27 15:54:4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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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声明公告

 

申请人:黄光坤、黄志发

被继承人:黄秀华

 

    申请人黄光坤 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0227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黄秀华20151223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龙山二街龙山市场11号楼302,证号:埔府国用(2013)第55114号、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0000016572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黄光坤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2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