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声明公告
申请人:陈志勇、陈志雄、赖承平、赖美容、赖承昌、赖承宗,
被继承人: 赖小容、李发英
申请人陈志勇、陈志雄、赖承平、赖美容、赖承昌、赖承宗因继承被继承人赖小容、李发英的不动产权,于2020 年3 月 10 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赖小容于 2007年 12 月 28日死亡,
被继承人李发英于 2013年 6 月 8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新城路3巷2幢301房,证号:埔府国用字(2006)28706号、粤房地证字第C3237118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陈志勇、陈志雄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