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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声明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3-10 17:24: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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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声明公告

    申请人:李素容、廖文彬、廖文娟、廖文庆  

    被继承人:廖幼明  

    申请人 李素容  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0年3月10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廖幼明 于1997 年12月1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人民东路201房 ,证号: 埔府国用总字第0006119号、粤房地产权证大埔产字第0883795号 。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李素容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