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示
被继承人:巫信昌 男 生前在黎家坪村伞岭下居住
被继承人:杨 完 女 生前在黎家坪村伞岭下居住
继承人: 巫永金 男 1954年03月生 与被继承人是父子关系
继承人: 巫永桥 男 1957年07月生 与被继承人是父子关系
继承人: 巫永招 男 1963年07月生 与被继承人是父子关系
兹证明,被继承人巫信昌和杨完夫妻分别于2010年2月、2000年10月去世,被继承人的父母分别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婚生三个子分别是巫永金、巫永桥、巫永招。被继承人死后留有位于黎家坪村伞岭下村民小组的一座房产,门牌号为239号,该房产权属清楚,四址明确,无争议;以上房产死者生前无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巫永金、巫永桥、巫永招共同继承。
特此证明
大埔县自然资源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