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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美香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5-26 09:11: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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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黄美香

  被继承人: 黄谢氏、谢快娘  

  申请人 黄美香 因继承被继承人黄谢氏、谢快娘的不动产权,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黄谢氏于 1939 年 6 月 15 日死亡。

  被继承人谢快娘于 1980 年 5 月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高陂镇后街17号,证号:粤财埔字第110927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黄美香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