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谢日芳、陈筱红、陈爱红、陈永先。
被继承人:陈湄茂。
申请人谢日芳、陈筱红、陈爱红、陈永先 因继承被继承人 陈湄茂 的不动产权,于2020年 5 月25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 陈湄茂 于 2013 年 9 月 17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文化中路一巷1号402房全部。粤房字第 1082568 号 ,埔府国用总字第0007071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谢日芳、陈永先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5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