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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标标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6-10 11:08: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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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标标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戴秋莲、蓝玉玉、蓝军军、蓝标标、蓝丹丹 。

  被继承人: 蓝修荣 。

  申请人  戴秋莲、蓝玉玉、蓝军军、蓝标标、蓝丹丹  因继承被继承人  蓝修荣   的不动产权 2020年 6月 9 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蓝修荣 于 2016 年 4 月 5 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康庄路第一层全部。粤房地证字第 2578557号,埔府国用(2000)字第0016704号 。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蓝标标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 年 6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