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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广清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6-19 15:09: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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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广清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曾广清、曾秋菊、曾育红、曾亦琦、曾艳玲。

  被继承人: 郑彩琼 。

  申请人曾广清、曾秋菊、曾育红、曾亦琦、曾艳玲 因继承被继承人  郑彩琼  的不动产权 2020年 6月 18 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郑彩琼 于 2020年 6月 5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76号司法楼之二402房全部。粤房地证字第2566579号,埔府国用(2001)字第0018171号 。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曾广清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 年 6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