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广清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曾广清、曾秋菊、曾育红、曾亦琦、曾艳玲。
被继承人: 郑彩琼 。
申请人曾广清、曾秋菊、曾育红、曾亦琦、曾艳玲 因继承被继承人 郑彩琼 的不动产权 2020年 6月 18 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郑彩琼 于 2020年 6月 5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76号司法楼之二402房全部。粤房地证字第2566579号,埔府国用(2001)字第0018171号 。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曾广清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 年 6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