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手机版
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廖九峰 因保管不善,将 位于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泰和苑4幢702房、证号为埔府国用(2008)字第35683、粤房地证字第C6165153、粤房地共证字第C1060987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九峰
2020年 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