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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乐道、饶大鸥、饶乐美、饶大恩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6-23 16:51: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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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乐道、饶大鸥、饶乐美、饶大恩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饶乐道、饶大鸥、饶乐美、饶大恩 。

  被继承人: 李玉英 。

  申请人  饶乐道、饶大鸥、饶乐美、饶大恩  因继承被继承人  李玉英  的不动产权于 2020年 6月 22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李玉英 于 2019 年 10 月 5 日死亡,

  被继承人的配偶  饶沙鸥 于 1979 年 7 月 16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茶阳镇中山路42号。(粤房字第4790054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饶乐道、饶大鸥、饶乐美、饶大恩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 年 6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