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宏基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梁宏基、梁勇、梁小玲。
被继承人: 梁建湘、梁佐莲。
申请人梁宏基、梁勇、梁小玲因继承被继承人梁建湘、梁佐莲的不动产权于 2020年 9月 11 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 梁建湘 于 2003 年 12月 20日死亡。
被继承人 梁佐莲 于 2017年 5 月 8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文明路301房。证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9766号,粤房地证字第0684482号、粤房地共证字第0015556号、粤房地共证字第0015557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梁宏基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 年 9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