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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眉英继承声明公示 1405房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9-16 09:05: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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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眉英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陈眉英,刘洪亮,刘小玲,刘小桂,刘洪伟。

  被继承人: 刘友全。

  申请人 陈眉英,刘洪亮,刘小玲,刘小桂,刘洪伟 因继承被继承人 刘友全 的不动产权于 2020年 9月 14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刘友全 于 2020年 1月28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环二路东向东城上品御峰C栋1405房,证号: 粤(2017)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9147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陈眉英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9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