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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如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1-11 16:13: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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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如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吴汉如、吴克文、吴克峰、吴克娟

  被继承人: 廖小琼

  申请人吴汉如、吴克文、吴克峰、吴克娟因继承被继承人廖小琼的不动产权于 2020 年 11月 11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廖小琼 于 2018 年 3月 2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19号402房。证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5469号,粤房字第0883099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吴汉如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 年 11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