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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桃芳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1-13 16:12: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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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桃芳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徐桃芳、李聪玲、李志勇、李慧玲 。

  被继承人: 李镜泉。

  申请人 徐桃芳、李聪玲、李志勇、李慧玲 因继承被继承人 李镜泉 的不动产权于 2020年 11月 13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李镜泉 于 2011年 7月 3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大埔大道城北市场6号楼404房,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6161320号、埔府国用(2009)第38961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徐桃芳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11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