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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迁坟的公告
来源:埔府〔2017〕79号  时间:2017-10-20 10:4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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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大埔县高陂镇赤山至留田段过境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大埔县高陂镇乌槎、陂寨村属下的集体土地,作为大埔县高陂镇赤山至留田段过境公路改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为确保该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请在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坟主在期限内将坟墓及时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详见《大埔县高陂镇赤山至留田段过境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红线位置示意图》。
二、迁坟补偿办法:根据大埔县人民政府埔府〔2017〕50号《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埔县高陂镇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规定〉(埔府〔2013〕139号)部分内容的通知》执行。
三、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之前,必须将上述范围内的坟墓迁出,否则按无主坟墓进行处置,请村民相互转告。
四、请涉及坟墓搬迁的坟主到所属地镇国土资源所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五、联系地址:大埔县国土资源局高陂国土资源所(地址:高陂镇乌槎开发区玉城二路,联系电话:5857134)。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