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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高陂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项目环评审批前公示
来源:大埔县环保局  时间:2020-08-05 17:00: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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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大埔县高陂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项目》。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规划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埔县高陂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项目

大埔县高陂中心卫生院

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乌槎村(原彩瓷厂)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20582m2,建筑基底面积7050.4m2,总建筑面积39046.4m2,建筑密度34.26%,容积率1.49%,绿地率32.20%;主要建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楼、后勤保障楼、门诊大楼、医技楼、急诊楼、住院楼、职工宿舍楼等各1栋、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附属工程,总投资约19987.98万元。迁建后编制病床数200张,职工人数390人,主要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剂科等,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1、废水:运营期的医疗污水近期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乌槎泵站,远期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高陂镇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运营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拟用加盖、生物除臭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发电机尾气经处理后引至设备房顶排放;加强垃圾车库通风及绿化。

3、固废:运营期一般性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处置;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梅州金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对污泥进行清掏处理;化学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