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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大埔县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九批)
来源:大埔县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8-12-19 16:06: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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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2-11-03
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大埔县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
(第九批)
序号 交办
时间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部门)
调查处
理情况
是否属实
1 2018.12.16 大埔县高陂镇三洲村村尾杨桃坑吞红水库周边过度开发,水库被沙土掩埋造成附件千百亩农田无人灌溉。 大埔县 经查,群众反映的高陂镇三洲村村尾杨桃坑吞红水库实为高陂镇三洲水库;该水库建于上世纪70年代,建设总库容为177.4万立方米,捍卫耕地0.1万亩。现场检查发现该水库周边种有蜜柚果树(十几年前已种植),现场未发现其他在建开发项目,不存在水库周边过度开发的现象,水土保持完好;水库下游的农田并不存在无人灌溉现象;经了解,一年耕作2季水稻。为保障水库吞洪泄洪,县水务局同意三洲村委会组织清淤,目前清淤作业已基本完成。另外,该水库周边约700亩水田已列入大埔县垦造水田项目(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实施),目前还未实施。 不属实
2 2018.12.16 大埔县洲瑞镇华光村排头处廖根达开的一家锯木厂(市民称该厂一个在廖姓祠堂前面,另一个在该村原打铁厂处)的锯木木屑残渣不处理污染当地环境。该工厂是无任何手续的黑工厂,希望能将该锯木厂取缔需断电。 大埔县 2018年12月13日下午,洲瑞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开展案件核查工作。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华光村村民廖根达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田背村寨下、华光村上元两处进行非法加工木材。当事人廖根达近期外出深圳并未在家中,现场未发现木材加工,但木材堆放较凌乱。因当事人廖根达近期外出深圳并未在家中,洲瑞镇镇村干部当场电话联系其本人,告知其加工木材行为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清理现场木屑和树皮。
12月13日下午,洲瑞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情况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发函洲瑞供电所,对该非法木材加工作坊进行断电措施;二是要求华光村“两委”干部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廖根达私接用电进行木材加工。同时,洲瑞镇人民政府第一时间将现场情况上报县林业局,并发函至洲瑞供电所,要求供电所立即对廖根达非法木材加工点进行依法断电处理,至13日下午5时30分,洲瑞供电所已采取停电措施。
12月14日上午,洲瑞镇镇长陈方华同志带领镇有关干部,会同县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到廖根达非法加工木材点进行依法查处。现场查处清理堆放的木材、木屑和树皮,依法取缔该非法木材加工点。至14日中午,该非法木材加工点已依法取缔,堆放凌乱的木材、木屑和树皮已全面清理干净,恢复原貌。
今后,洲瑞镇人民政府将组织镇、村干部对已取缔的非法木材加工点进行24小时监管,确保整治干净、彻底。
部分 属实
3 2018.12.16 大埔县大麻镇麻西村大輋岌桃子窝水田中罗志锋搭建水泥瓦养猪300头左右造成水源污染臭味扰民。执法人员前去调查时其就将猪藏在大輋岌4队和5队交界的地方,希望尽快关闭该养猪场。 大埔县 大麻镇麻西村村民罗志锋于2012年11月开始租赁桃子窝面积为0.68亩水田作为农业种植和养殖生猪,目前生猪存栏98头。据调查,其开设的大埔县志锋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场址不属于畜禽禁养区范围,没有达到规模化养殖范畴,未办理畜牧、环保和国土等相关手续。
2018年12月14日,大麻镇镇、村干部会同县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到实地调查,并在大麻镇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研判会议,就罗志锋养猪户问题进行研究讨论:
县国土资源局:1.根据国土GPS定位该地属园地,不属于水田,没有办理相关手续;2.根据相关规定可申请设施农用地手续,在手续未办理完善前先行搬迁。
县畜牧兽医局:1.该场址不属于畜禽禁养区范围;2.猪场存栏生猪98头,属于散养户,没有达到规模化养殖范畴;3.猪场各设施正常运行,不会造成直排。
大麻镇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完善各种手续证件,在手续未办理好前先自行搬迁。
2018年12月15日上午,镇村干部再次到罗志锋养猪户了解,进展情况如下:1.养猪户正在进行自行搬迁;2.未发现偷排污水问题。
2018年12月16日上午,经向村干部了解,12月14日,工作人员到实地调查了解前该养猪户未将猪只藏在群众反映的大輋岌4队和5队交界的地方。
到目前为止,养猪场只剩下9头待产母猪,因近期生产无法搬迁外,其余已全部搬迁。
部分 属实
(以上数据统计截止12月19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