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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美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案 埔环罚字〔2017〕3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3-22 10:07: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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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
文书号:
埔环罚字〔2017〕3号
案件名称: 大埔美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的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我局于 2017 年2月28日对位于大埔县高陂镇黄泥凹村白砂塘的大埔美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养猪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的养猪场第16、17栋猪舍猪粪(尿)废水等废弃物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至黄泥凹村青碗窑小坑,该行为违反了《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一条
处罚结果: 罚款贰万壹仟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黄国方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14220844548933       350628********5012
法人代表姓名: 黄国方
处罚生效期: 2017年3月17日
处罚截止期: ——
处罚机关: 大埔县环境保护局
地方编码: 441422
处罚状态: 正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