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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汝忠碱液浸竹加工作坊涉嫌“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案埔环罚字〔2018〕5号
来源:大埔县环保局  时间:2018-05-04 16:39: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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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
文书号:
埔环罚字〔2018〕5号
案件名称: 关于苏汝忠碱液浸竹加工作坊涉嫌“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我局于我局于 2018 年4月8日对你经营的碱液浸竹加工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浸竹加工作坊建设项目未办理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处以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70200元)百分之五的罚款,即罚款8510元人民币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汝忠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352623********4111
法人代表姓名: 苏汝忠
处罚生效期: 2018/4/27
处罚截止期: ——
处罚机关: 大埔县环境保护局
地方编码: 441422
处罚状态: 正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