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青年:
您好!您业务咨询至大埔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受理编号:B20211204077);咨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校缴纳与籍贯所在地缴纳有何差异”的信访件已收悉。现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一、根据梅市医保〔2021〕7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第四条:完善基本医保参保政策。(一)有序清理重复参保。对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进行清理,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按规定保留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不允许重复参保。
二、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通线上停保和退费功能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开通线上城乡居民医保暂停参保功能。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有序清理重复参保关系的相关规定,参保人若不暂停其他地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关系,将无法在梅州进行参保。
温馨提示:1、未激活粤医保账号的人员需先按照程序指引激活粤医保账号,在医保电子凭证界面点击“未激活”,进行激活,激活粤医保账号后才能正常办理停保业务。
2、因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是参保人员就医报销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基础。目前,“粤医保”暂不支持为他人代办暂停参保功能,因各种原因不能在线上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停保业务的,暂时需要参保人到停保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建议参保人在前往异地办理停保业务前,先与当地医保经办部门进行电话咨询,以确保顺利办理。
如仍有不明之处,请致电咨询县医保中心城乡居民医保,联系电话:0753-5535107。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此复
大埔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