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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大埔县水务局  时间:2025-11-19 11:06: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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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大埔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为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1号)和《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25〕5号)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组织对2020年印发的《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埔府办〔2020〕18号)进行了修订,印发了《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埔府办〔2025〕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践行习近平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完善项目计划、建设、验收等制度规范,强化政策引导与统筹协调,推动项目管理提质增效,切实保障移民权益、促进库区和谐发展。

  (二)衔接原《实施细则》。2020年印发的《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埔府办〔2020〕18号)有效期至2025年2月1日,因此我县组织相关部门根据中央、省、市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对原《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印发实施。

  (三)适应制度文件变化。2025年1月28日,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25〕5号),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前期工作的时间节点进行了调整,为精准承接上级部署、保障政策执行的全链条衔接顺畅,避免出现工作断层或时序错位,我县同步对《实施细则》相应时间节点进行优化调整,确保与上级要求完全对齐,为后续各项任务开展提供制度支撑。

  二、文件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1号)、《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25〕5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目标任务

  本《实施细则》旨在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规定了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县级水利部门、县级水库移民管理机构、涉及水库移民的镇人民政府、移民村等相关单位围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时间节点。

  四、出台目的

  通过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达到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水库移民增收,建成一批美丽家园,提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五、征求意见情况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1条,采纳1条。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

  六、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总则、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与管理、监督管理与信息公开、附则共五章。

  第一章,总则。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项目管理工作、管理体制等方面作出相关说明。

  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入库前期工作、设立与管理项目库、编制项目计划与申报审批、项目采购服务等方面工作作出相关规定。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管理。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移交与管护、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作出相关规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信息公开。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作出相关规定。

  第五章,附则。

  七、利企惠民措施

  本《实施细则》内容不涉及利企方面的事项。在惠民方面,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是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水库移民增收,建成一批美丽家园,提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的惠民措施。

  八、适用范围

  大埔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相关工作。

  九、专业术语诠释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使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包含直补资金和项目资金)、库区基金、省属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以及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等投资实施的后期扶持项目。

  十、新旧《实施细则》差异

  (一)调整相关表述。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25〕5号)对应调整文件依据、增加县级水库移民管理机构职责、结合地方实际调整项目法人组建文字表述和申请竣工验收条件。

  (二)调整时间节点。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25〕5号)对应调整各镇上报计划入库项目、每年入库项目储备工作、县级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完成计划编制、县级人民政府审批项目计划等工作的时间节点。

  大埔县水务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