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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大埔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20072176405/2025-00015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大埔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4-23
名称: 大埔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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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5-04-25  浏览次数:-


人秘股: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稿有关工作。组织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指示。对本部门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党建、纪检监察、廉政建设、思想政治,以及指导工、青、妇、老干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负责人:肖航雁,联系电话:0753-5550704)


监督检查与法规股:

       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建设。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推进财政、金融“放管服”改革。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负责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拟订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采购信用监管,负责处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举报等。对县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对代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人:黄德祥,联系电话:0753-5552302)


预算股: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总预算收支平衡,承担县级财力统筹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审核等工作。代编全县预算草案。承担县级对镇级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负责对中央、省和市财政结算。牵头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制订县级部门预算及项目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工作。负责县级预算评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基本支出经费管理工作。

     (负责人:邹俊概,联系电话:0753-5550303)


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分析预测。拟订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及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和总会计核算。承担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工作。牵头配合财政收支和预算执行等综合性审计工作。承担收入退库有关工作。牵头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牵头组织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卡管理和电子支付管理。监管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推进和完善财政资金动态监管和在线联网监督制机制。承担预算管理重点任务有关监督工作。牵头编制财政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统筹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

      (负责人:杨晓丹,联系电话:0753-5550806)


综合股: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承担交通、统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等资金监管。承担非税收入政策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政策管理。承担自然资源收入政策、彩票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负责人:曾春花,联系电话:0753-5552112)


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纪检监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县政法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县本级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承担会议定点管理工作。参与事业单位改革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由县承担的武装警察经费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浪生,联系电话:0753-5550568)


科教和文化股:

       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科技经费改革,参与文化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

     (负责人:杨南新,联系电话:0753-5554911)


经济建设股:

       承担发展改革(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住房与城乡建设、代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审核县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估(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拟订代建项目财务制度。负责由县承担的国防动员经费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敏东,联系电话:0753-5550202)


工贸发展股:

       承担工业、商贸、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支持经济发展的产业财政政策。牵头拟订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涉外收入的监缴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立科,联系电话:0753-5550424)


农业农村股: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小兵,联系电话:0753-5550697)


资源环境股:

       承担自然资源(地质)、生态环境、林业、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海洋、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负责自然资源出让收益和部分非税收入收支管理。

     (负责人:范达成,联系电话:0753-5556999)


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制订离退休经费保障制度。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负责人:何小坚,联系电话:0753-5551130)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提出国有资产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制订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事项、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等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备案和核准、清产核资等工作。推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有关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全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和标准,承担全县公务用车管理监督有关工作。

      (负责人:饶文秀,联系电话:0753-5552283)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股: 

       承担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职能,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职责;承担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规范国有资本运作;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有关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产权交易市场;负责组织企业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备案和核准、清产核资等工作。负责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监管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执行国资产权交易监管制度;依照《公司法》法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董事成员、监事人员进行任免或提出任免建议;履行指导国有企业薪酬分配的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指导意见,完善中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人:张凌冬,联系电话:0753-5550309)


金融协调股:

       承担金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金融工作相关职责。拟订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负责县级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工作。制订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工作。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负责政府债券额度分配、组织发行和还本付息相关工作。

     (负责人:蓝晓丹,联系电话:0753-5550307)


会计股:

       承担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等。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对外会计合作交流工作。

     (负责人:刘远锋,联系电话:0753-5553569)


绩效管理股:

       牵头负责制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综合性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牵头负责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财政复核,负责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结果反馈、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负责人:何小丹,联系电话:0753-555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