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7218256/2019-00048
通知、其他
大埔县大东镇人民政府
2019-09-05
关于印发《大东镇开展村“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9-05

关于印发《大东镇开展村“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5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大埔县开展村(社区)“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埔民字20196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村“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发放工作。现将《大东镇开展村“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大东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




大东镇开展村“两委”违规发放


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埔县开展村(社区)“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埔民字20196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村“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市、县工作部署安排,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项法规制度有效落实,村“两委”发放津补贴更加规范,农村财政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廉政风险有效化解,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专项治理由镇民政办牵头,镇组织办、财政所、扶贫办、经管等办公室共同实施,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督促指导村委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各村结合村两委“白条账”专项治理工作同步统筹推进。


(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在全面检查近年村“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问题多发村。


(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时间范围。重点对党的十九大以来,特别是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全镇村“两委”发生的津补贴开支项目(视情可延伸到村民小组)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专项治理内容。


1、检查核查村“两委”违规套用财政专项资金向村“两委”或村民小组干部发放津补贴问题。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农林牧副渔水补助补贴补偿款、征地拆迁和土地征收征用款、危房旧房泥砖房等拆改建补助补贴款、救灾救济救助和慈善款、党建经费、扶贫脱贫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乡村振兴资金、巩卫创文资金、综治维稳调解资金和“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资金等由财政安排以及上级单位拨付、支助的各项资金(包含相关的工作经费)等。检查核查重点:是否有各级政府明确的政策或者文件规定;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发放;是否按照确定的标准发放;是否向确定的对象发放;发放过程有无公开公示公告;报销入账手续和材料是否齐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是否及时到位等。


2、检查核查村“两委”违规套用村集体资金向村“两委”或村民小组干部发放津补贴问题。村集体资金是指除财政专项资金以外的由村 “两委”支配的村集体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发包收入、租赁收入、资产处置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征地款收入、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集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收入等)以及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检查核查重点:有无建立资金分配使用审批监管制度;有无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同意发放;有无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发放程序是否合法依规;有无擅自提高发放标准;有无扩大发放范围;发放过程有无公开公示公告;报销入账手续和材料是否齐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是否及时到位等。


3、检查核查其他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以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发放津补贴的其他问题。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时间2个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0月中旬,之后转为长期性、常态化治理。




  1. 成立领导小组(2019年8月中旬)。为有效开展村“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东镇村 “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春生(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建峰(党委副书记)

    唐上清(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林鑫(党委委员)

    熊志刚(副镇长)

    何维勤(副镇长)

    成  员:陈学虎(社会事务办主任)

    罗  宇(组织干事)

    李  丹(财政结算中心副主任)

    陈志柱(扶贫办、新农办负责人)

    罗舒健(农业服务中心干部、经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民政办,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唐上清同志兼任。该领导小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自查自纠(2019年8月中旬至8月25日)。相关部门、各村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村 “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自纠,对13个村“两委”进行全面清查,自查面要达到100%,实行“一村一台账”,并按要求填写村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村级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村“两委”津补贴发放政策文件统计表(附件2)。

    (三)整改落实(2019年8月中旬至9月上旬)。一是要做到边查边纠边改,对查出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同时要把握好尺度,对违规套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要进行清退,对违规套用村集体资金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不及时整改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二是要健全和完善津补贴发放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压实村“两委”的主体责任和财政所(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的监管责任,研究规范农村发放津补贴制度,研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督导检查(2019年9月上旬至10月中旬)。要按照自查自纠情况,巩固提高治理成效。9月上旬,由村 “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随机抽查2-3个村,主要采取座谈、查核文件、检查账目、走访等方式对各村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治理是否取得成效、制度规范是否落实到位、廉政风险是否全面化解、基层政治生态是否持续好转。

    (五)长期性、常态化治理。要针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津补贴发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开展村“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是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改任务。各村要高度重视,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村“两委”的重要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把握时间节点,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政策规定。各职能部门,各村要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对已有的政策规定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政策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规范并向村 “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在全面清查村“两委”发放津补贴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村“两委”违规套用财政专项资金和村集体资金向村“两委”或村民小组干部发放津补贴问题。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常态治理。要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专项整治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在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对情节轻微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制止,坚决查处,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坚决维护津贴补贴发放纪律的严肃性。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管理长效制度。

    (四)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情况。各村要在9月6日前将《村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村级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村“两委”津补贴发放政策文件统计表》(附件2)报送镇民政办。

     

    附件:1. 村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村级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2. 村“两委”津补贴发放政策文件统计表


 


村“两委”津补贴发放政策文件统计表


 


大东镇        村                  填表时间:


序号

类别

文件名称

发文机关

制定依据

备注

1

镇(场)

 

 

 

 

2

 

 

 

 

3

 

 

 

 

4

 

 

 

 

5

 

 

 

 

6

 

 

 

 

7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