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稳定农村干部队伍,严格村“两委”干部管理,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将《大东镇2020年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东镇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
大东镇2020年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农村干部队伍,严格村“两委”干部管理,推动基层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根据省市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和县委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新时期下农村基层干部的激励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镇13个村在职在岗的村“两委”干部、计育专干及平台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绩效挂钩、激励优秀总原则,采取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公正考评村“两委”干部。
三、考核内容
考核采用“百分”制,主要由基础工作、加分项目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工作
基础工作考核分月考核及年终考核,月考核占比84%,年终考核占比16%。
1、月考核重点考核“四无一达标两完成”七项。“四无”,即无重大恶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由综治办负责考核);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安监办负责考核);无到县以上集体上访或群众到市以上上访(由信访办负责考核);无森林火灾或毁林案件(由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组负责考核)。“一达标”,即环境卫生整治月测评达标(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考核)。“两完成”,即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由考评办负责考核);完成各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由考评办负责考核),月考核达标的得当月分数7分。
2、年终考核重点考核政治建设、班子建设、工作亮点、工作思路、礼仪形象。包括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情况,两委班子建设、后备干部培养、作风纪律建设情况,2020年工作亮点、好的经验做法,明年工作计划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支部书记日常形象、行为举止。
(二)加分项目
1、村党组织受到表彰奖励。获得中央、省、市、县表彰的,党组织书记分别对应加5、4、3、2分。同一类型的表彰事项,取最高加分。
2、个人受到表彰奖励。获得中央、省、市、县表彰的,个人分别对应加分应不高于5分。同一类型的表彰事项,取最高加分。
3、加分项目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经镇党委考核及调查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先进等次:一是不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服从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二是因工作失职、失误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三是组织纪律淡薄,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有一个月以上时间不履行岗位职责的;四是缺乏思想道德修养,群众意见大,宗族派姓思想严重,办事不公,影响班子团结的;五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分、贪污、挪用公用财物的;六是矛盾纠纷排查处理不力,导致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七是违反政策法律规定,受到党纪处理、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四、考核评定
镇党委在次年1月初对村“两委”干部进行量化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一)考核标准。村“两委”干部的绩效考核评定分为为好、中、差三个等次。90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为好等次,中间8名为中等次,排名靠后的两名为差等次。考核结果作为镇奖惩村“两委”班子的依据。
(二)自查自评。村“两委”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
(三)量化考核。党委政府成立考核组,对照《大东镇村支部书记年终考核评分表》(附表1)、《大东镇 年 月村干部目标考核表》(附表2),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核实数据、代表座谈、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对村“两委”干部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总分100分。
考核总分计算公式为:考核得分=基础工作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1、镇级测评。考核组现场到村进行测评,考核情况提交镇党委研究讨论,形成初定结果。
2、公开公示。考核组将考核结果上报镇党委,考核结果在镇、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意见后形成考核最终结果。
3、报备与绩效下发。镇党委将《村“两委”干部考核结果汇总表》(附表3)于下年1月中旬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二室,经审核后由镇政府统一发放绩效奖励。
五、结果运用
(一)绩效奖励。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全面达标,奖励每人每月400元(其中300元为每月绩效工资,100元绩效考核奖励),评先进等次须以全年达标10个月及以上为基础,其中好等次比例不超过3名,差等次比例2名,好等次(3名)的支部书记年终一次性加奖1200元/人,差等次(2名)的村支部书记一次性扣发年终绩效奖励1200元/人(1200元为每月100元的绩效考核奖励)。其他村干部、计育专干、平台人员的绩效奖励参照支部书记评议结果计发。村支部书记专项绩效考核奖励以本评议结果为依据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计发。村支部书记专项绩效考核考核评为“好”等次按全额绩效的1.1倍发放、“中”等次按全额绩效发放、“差”等次按全额绩效的0.8倍发放。
(二)评先评优。各种评先评优优先考虑在考核评为先进等次的村和干部中产生。考核评为差等次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罢免调整。考核为不称职的,由镇党委实行半年诫勉;经诫勉仍不改正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由镇党委依照相关程序免去职务。
六、其他要求
(一)考核组要做好考核工作的资料归档工作。包括相关文件,汇报材料,评议、考核结果等,并形成汇报材料。
(二)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考核办法与本意见有冲突的,以本意见为准。
附:1、大东镇村支部书记年终考核评分表;
2、大东镇 年 月村干部目标考核表;
3、村“两委”干部考核结果汇总表。
中共大东镇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
附表2
大东镇 年 月村干部目标考核表
附表3
村“两委”干部考核结果汇总表
填报单位:镇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共 名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其中好 名( %),中 名( %),差 名( %)(不合格的要说明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