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23﹞65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梅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3﹞56号)、《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埔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埔府办函﹝2023﹞4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大麻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大麻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邓增城(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享基(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黄启兴(一级主任科员)
余玉桂(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侯福懿(党委委员)
何秦洲(副镇长)
刘文铎(副镇长、党政办主任)
杨建业(综合行政执法办副主任、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曾区霖〔农业农村办(生态环境保护)办主任、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业组负责人〕
陈晓丹(综合行政执法办副主任、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何济洋(经济发展和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钟良君(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郑启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乡村振兴组负责人)
梁益涛(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组负责人)
钟 越(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水务组负责人)
孔卫星(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畜牧组负责人)
冯广安(公用事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许育亮(公用事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路组负责人)
刘振方(城建工作负责人)
赖武华(环保工作负责人)
刘清新(民政工作、企业工作负责人)
何 星(专职统计员)
何 耀(党政办干部)
各 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张享基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纳入镇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