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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2007218109P/2024-00079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2-18
名称: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致全镇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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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致全镇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发布日期:2024-12-18  浏览次数:-

大麻镇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好美丽宜居的绿色家园,需要你我共同努力。森林火灾是森林资源安全的最大威胁,森林火灾的发生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不经意间的一次野外用火行为都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当前,全省已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风高物燥,极易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有效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在此,我们呼吁全镇人民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迅速行动起来,携手共进,共同保护森林资源。
    一、自觉遵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擅自野外用火是违法行为!全镇人民应坚决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向身边的邻居、亲朋好友宣传护林防火和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三、举报野外用火有奖,举报电话:5453221;发现森林火情请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希望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加入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队伍中去,为梅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贡献一份力量。我们坚信,有大家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我县的山川将更加秀丽,生态环境将更加优美,社会将更加和谐!

大埔县大麻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