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事务中心( 0753-5453221)
做好本镇种植业、农机、畜牧、水产等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业机械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做好红火蚁防治工作;做好畜牧兽医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做好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协助做好耕地地力补贴等登记发放工作;组织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农业综合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等工作。做好林业病虫防治、野生动物、林下经济发展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做好商品林土地租赁、生态公益林补偿等登记发放工作;协助做好绿美大埔、林长制、森林防火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做好饮用水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防汛、抗旱、防风、防冻、水保和水库移民、河湖长、河库、气象服务、应急自用船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河砂动态巡查工作。做好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的科普宣传和警示教育等工作;协助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耕地保护等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协助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收集和分析地震、地质灾害等突发性事件的预警信息,为有关应急救援提供保障服务;协助做好房屋拆迁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0753-5453221)
协助做好“数字政府”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数据管理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与医疗保险等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殡葬改革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民政、残联、老龄、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居家养老等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和村委监督、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做好教育、科普、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协助本级政府制订和组织实施教育事业、文化事业旅游事业、体育事业、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助做好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及负责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指导工作;组织开展日常性群众文化体育活动、重大文体活动策划和保障服务工作;做好本镇通讯报道、转播和自办节目等文化宣传工作;搜集和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建设特色文化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协助镇党委加强对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管理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协助落实就业创业、移交安置、拥军优抚、权益保障、烈士褒扬、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协助推动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配合组织部门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和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及亲属的信访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思想状况、家庭生活、舆情信息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挖掘、培植退役军人先进典型,邀请模范退役军人参加重要节庆活动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促进中心(0753-545322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筹集各项资金,管好用活资金,支持发展镇村经济和各项事业服务;协助政府做好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财政预决算、财务、“三资”管理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为各类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代理服务;协助做好村级财务资金管理服务、村级财务监督、承包合同等工作。协助做好科工商务工作,组织落实产业转移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产业发展服务,培植税源,增加财政收入,促进镇域经济发展。承担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服务保障,做好农产品供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相关服务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协助做好市政建设、城乡道路、城乡美化、环境整治、房屋安全等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民房风貌管控、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房地一体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