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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大埔县枫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20072181413/2025-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大埔县枫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3-03
名称: 中共大埔县枫朗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枫朗镇23个村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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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埔县枫朗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枫朗镇23个村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4月2日至7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枫朗镇所辖23个村进行了全面巡察,2024年9月3日,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县级巡察第二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我镇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及时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并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的工作作风狠抓整改。

  (二)强化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围绕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24个问题,枫朗镇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村于巡察反馈会后一个月内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短板、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及时整改。

  (三)注重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定期调度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多次在党委会上专题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各牵头部门汇报问题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计划,形成共抓整改的工作合力。各部门和所辖23个村全面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镇事业实现新跨越的不竭动力。

  二、坚定不移抓落实,确保巡视整改见真章出实效

  第一方面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任务有差距

  (一)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多次在党委会上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行部署,明确“第一议题”制度具体工作要求,由驻村领导牵头指导,督促各村支部书记领学带学促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目前,23个村均已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学习粤发〔2020〕8号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并按要求在日后召开支部会、支委会时,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第一项议程组织学习,并结合支部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加强指导督促。驻村团队每月常态化督促检查所驻村支部会议记录完成情况,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每季度定期对各村“第一议题”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2025年1月份,由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牵头对23个村的“第一议题”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对“‘百千万工程’工作认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多次召开镇级“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和统筹推进落实“百千万工程”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组织镇“百千万工程”指挥办、镇属相关部门、驻村团队下沉到村加强“百千万工程”台账整理等方面业务指导。

  二是督促各村强化学习。深刻领会《大埔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考核评价项目及评分标准》等“百千万工程”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指导各村基本完善“百千万工程”村级台账。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再次下发“百千万工程”宣传手册、宣传栏设计指引等宣传资料供各村加强“百千万工程”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提高干部群众对“百千万工程”各项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对“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全面加强公厕的日常管护。由镇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厕管护工作的通知》到各村,并督促相关村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问题,聘请专业人员对冲水设备、水管、灯泡等损坏的设备进行自查维修,确保农村公厕能正常使用。

  二是督促相关村安排专人负责公厕的清扫、保洁和管理工作,并由各驻村团队下沉到村实地核查公厕管护情况。目前,已对相关问题公厕进行了整改,产业促进办将对各村的农村公厕整改工作进行抽查;镇农业农村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埔县农村厕所革命专项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厕管理维护的通知》等文件,并组织村干部学习相关文件,强化各村对于农村公厕的管护意识。

  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居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广泛开展环卫知识宣传,举一反三,开展村庄人居环境大整治行动,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力度,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运。坚持问题导向,对随意倾倒的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的建筑垃圾等已经进行逐一清理整改,推动同类问题同步整改,完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加强各片区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制止随意倾倒垃圾行为,确保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四)对“农村风貌管控力度不够,污水防治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基本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

  二是按照“百千万工程”相关工作部署,全面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专项行动,围绕大埔角典型村建设和重点区域攻坚行动,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做到边排查、边整改,目前已完成清理拆除174处、整治136处。

  三是加强新建农房管控,重新梳理镇级现有新建农房材料,完善一户一档,督促各农户按照宅基地审批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加大政策法律宣传和违建巡查,提前预防,降低村民违法建设的可能。

  四是养猪场有化粪池,粪便回流到菜园,污水通过管道接到污水管网进行处理。积极与县专班沟通,加快污水管网铺设进度,加大河道及沿岸的卫生整治力度,对镇区至大埔角主河道内的漂浮垃圾、淤泥杂物等进行清理,确保河流行洪畅通、水清岸洁,保持水体清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经调查,老虎坪小组污水管网已于2024年7月20日铺设完成,老虎坪小组只有一家豆干厂,已接入污水管网;坑口、麻竹岗已申请铺设污水管网,县专班已将这两个小组的污水管网列入规划,计划2025年下半年开工,并将豆干厂排水接入污水管网。

  五是以大埔角村典型村示范带动各村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印发《枫朗镇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修订)》《枫朗镇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方案(修订)》和《枫朗镇人居环境“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并组织村干部学习相关文件,强化镇村干部对此项工作的认识;结合驻村团队下乡工作,指导各村摸清清拆底数,建立存量清单,积极推进清拆工作。结合各村排查情况,目前我镇仍存在“三清三拆三整治”底数67处,已完成清理整治28处,正持续推进清理和整治工作。

  (五)对“保障粮食安全工作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各村组织开展粮食安全相关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县等相关文件精神;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农户对自身撂荒耕地种植管护或通过对耕地进行集约流转用于水稻、烟叶等农作物。

  二是各村对今年新下发的部级图斑和省级15亩以上撂荒图斑完成了摸排,现已对具备复耕条件的地块进行复耕的有68亩。接下来将继续对不具备复耕条件的地块完善台账佐证,对具备复耕条件的撂荒耕地在今年冬种时节进行复耕复种。

  三是各村加强巡查和监管,要求各村网格田长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破坏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耕地撂荒等行为,严格控制耕地不合理流出。

  (六)对“畜禽养殖活动监管不严”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巡察提出的7户养殖户中,东城村养殖户已不再养殖生猪,保安村2户已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黄沙坑村、大埔角村、保安村等4户养殖场地正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二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这些养猪场未达到编制环评报告要求,以上6户养殖场均豁免环评管理。要求三村6户养殖场完善化粪池等环保设施,同时对全镇养殖(户)养殖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由镇畜牧、环保等部门牵头组织做好整治。经对全镇养殖场(户)养殖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暂未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其中重点排查三村6户养殖场(户),目前6户养殖场的化粪池等环保设施已按要求整改,暂未发现直排现象。保安村林广辉和赖仁昌已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其余4家未达到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条件,无需办理。

  三是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常态化监管机制,制定《畜禽养殖日常监管实施方案》,结合防疫、检疫工作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切实掌握辖区内养殖情况,加强对养殖场布局、建设、运营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养殖场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和运营。

  (七)对“典型村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作用存在较大差距”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督促指导。由镇“百千万工程”指挥办会同大埔角村驻村团队到大埔角村强化督导,详细解读省、市“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建设评分指标等有关政策文件,加深大埔角村“两委”干部对典型村建设目标的理解,督促大埔角村常态化开展“百千万工程”宣传工作,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听取村民意见,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发动广大乡贤、群众共同参与配合“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建设,提升工作成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居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加大宣传,开展人居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对乱堆放的废弃杂物、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力度,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运。

  二是进一步规范圩镇、村圩、市场摆卖秩序,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推动同类问题同步整改,完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四是枫朗镇纪委对大埔角村党支部书记提醒谈话,要求做好群众的政策解释工作,做通群众思想工作,尽快拆除危旧房屋。大埔角村已于12月底拆除90余处危旧房屋、私搭乱建建筑。

  第二方面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不规范,为“百千万工程”提供纪律保障不够有力

  (八)对“执行‘四议两公开’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各村已于问题反馈后,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学习了“四议两公开”制度,特别是具体程序方面进行了重点学习和了解,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加深了村干部对“四议两公开”制度的理解和认识。

  二是制定《枫朗镇“四议两公开”定期反馈制度》,由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定期对各村研究审议“四议两公开”事项情况开展督查抽查,并要求各村每季度上报研究审议“四议两公开”事项情况统计表。

  三是于2025年1月对各村2024年第四季度的所有“四议两公开”项目进行了调度,该季度23个村14个项目均能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下一步,镇党委将定期进行调度,严格督促各村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制度。

  (九)对“发挥村监委作用推动‘百千万工程’健康发展有较大差距”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基本完成

  整改过程:针对我镇部分村村监委干部年龄比较大的情况,我镇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着重对25周岁到65周岁之间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群众作为储备监委人才培养,并在今后补选及换届选举中严格对人选进行把关审核。

  二针对村监委干部职能不清,能力不强的问题,我镇财务、民政等部门将对村监委干部加强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村监委干部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民政部门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各村已组织学习。针对村监委主任由非党员担任。在接下来的补选和换届选举中,我镇将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把关,确保选举出的相关村监委职务符合要求。

  (十)对“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指导培训,组织村“两委”干部学习《大埔县农村财务管理示范制度》,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学习《大埔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试行)》,认真核查村集体资产资源数据。

  二是以村为单位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并在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2日对各村进行分批指导学习,全面清查村级“三资”情况,梳理账实不符的情况,将乡贤捐赠物品、已竣工工程登记为固定资产,已拆除建筑、设备移出资产台账,其中清泉溪村、墩背村相关流失的资产经过调查了解为2011年时扶贫工作所需购置,因年限已久已损毁作报废处理但当时未及时移出台账。23个村已建立健全资产台账,详细记录资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及使用情况;核对固定资产账务情况,及时将完整的材料录入系统,确保账实一致。

  三是由驻村律师对23个村合同进行审查并提出合同整改意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合同进行整改,共清理171份集体经济合同,其中有163份为问题合同已根据律师审核后提出的整改意见完成整改。

  (十一)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登记工作推进不力”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业务指导,明确经济合同清理登记工作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合同登记情况。

  二是指导各村根据实际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认真清理登记、核查账目,并将合同移交律师进行审查;大埔角村、溪背坪村共清理尚在合同履约期的经济合同27份,经过律师审查其中23份合同存在签订主体不适、合同年限超长的情况,根据律师给出的整改意见,对主体不适问题的合同签订补充协议更改主体,超长期限问题合同重新签订,已完成整改。

  (十二)对“村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开展滞后”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指导培训,组织各村“两委”干部学习《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熟悉清产核资工作流程。

  二是制定枫朗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部门职责分工,印发枫朗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召集各村“两委”干部进行业务培训,23个村已按文件要求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发挥村党组织带头作用以村为单位成立以村书记、村民小组长以及两委干部等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明确各村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片干部、村民小组长分别负责各自片区资产资源数据的核查调研,各项数据必须经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确认,并由镇驻村团队下沉到村积极宣传走访调研,全程参与确保工作质量。

  三是按《枫朗镇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加强监管,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底数清晰,避免流失。

  (十三)对“奖金、补助和绩效发放不合规”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做好清退工作,督促相关村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清退,已退回溪背坪村、墩背村、保安村、隔背村、王兰村、龙公坑村、四联村、上木村、下木村、三溪村、清泉溪村多发乡村振兴奖励金,溪背坪村、坎下村、上山下村、石圳村、和村村、梅溪村、龙公坑村、四联村、上木村、清泉溪村多发误餐、误工补助,已完成清退工作。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各村“两委”干部、监委成员已于11月1日前组织学习《大埔县农村财务管理示范制度(修订)》,严格规范各项津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

  三是加强教育督促,由镇纪委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相关村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教育,并定期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监督检查,对各种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对“小型工程在惠民信息平台公开有缺项”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全面摸排,由镇纪委和财政部门对各村2022年1月1日后动工建设或验收的小型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和查缺补漏,形成问题清单,对漏公开的30个小型工程项目进行补公开。

  二是各村已于11月1日前组织学习《关于推动基层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在惠民信息平台公开的通知》,再次明确小型工程项目公开的范围、时间和职责。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镇纪委定期对小型工程项目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十五)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由财政部门对相关村存在不完善的支出凭证进行核查,督促相关村对有关项目情况予以说明,对未经村集体负责人审批同意的原始发票及未提供验收凭证的相关凭证补充完善手续;同时全面摸查各村的支出凭证,认真反思出现的问题,建立长效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由枫朗镇党委书记对分管财务的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大埔县财务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提高领导作用,压实监管责任,加强把关审核;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对枫朗镇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摆正工作作风,切实纠正自身存在工作不够作为的问题,直视问题和工作任务,做到不推脱不推诿,提升自身财务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

  (十六)对“工程管理混乱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督促和指导相关村开展工程送审工作。

  二涉嫌虚大工程、虚假工程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将工程发包给无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公司的问题由镇纪委责成双溪村党支部书记作书面检讨;驻村领导对双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1.按照财务报账程序要求,尽快签订补充合同;2.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入账。

  三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工程管理体系,制定并下发《枫朗镇村级工程建设管理细则》,并由镇纪委加强村级工程监督检查,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十七)对“项目实施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学习《大埔县农村财务管理示范制度》,加强学习工程项目请款、验收、支付等有关规定,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镇纪委将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基层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精神,强化主体责任,聚焦防范基层小型工程建设项目腐败问题。

  二是加强全流程监管,根据《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基层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督促镇村及时做好合同报备和惠民信息平台公开工作;全面摸查各村的问题,核实问题的真实性,由相关村对有关项目情况予以说明,涉及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移送镇纪委处理。

  三是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全面摸查各村的问题,核实问题的真实性,由相关村对有关项目情况予以说明,同时开展“三资”经济合同自查,排查问题线索,涉及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移送镇纪委处理,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精准追责问责。

  四是各村供水工程已经按照上级要求定期送检,水质达标,今后我镇将加大镇级对村级饮用水的监管,确保群众有安全稳定的饮用水。溪背坪自来水运营管理已经终止承包合同,该饮水日常管理已经收回至村委管理。溪背坪村、大埔角村和王兰村已纳入县级“三同五化”工程(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枫朗镇段),待工程完工使用后,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将进一步得到保障。

  五是强化警示震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案件通报、个案剖析等方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积极引导镇村干部正确履职、主动作为,预防和化解村级工程的廉政风险,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认真反思出现的问题,建立长效的枫朗镇农村财务管理示范制度,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六是对于巡察提出通过公司走账套现问题,经核实,大部分套现资金实际用于聘请劳务人员工资,一部分资金用于村级实施的工程项目,已要求7个村提供资金使用佐证材料。

  (十八)对“未严格落实党员警示教育工作”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镇纪委书记组织全体纪委干部认真学习《全县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关于做好以案促改纪律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纪委办工作责任,严格贯彻落实警示教育工作。

  二是上山下村、四联村、双溪村、大埔角村、梅溪村5个村已上报未开展警示教育的情况说明。

  三是上山下村、梅溪村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大埔角村、双溪村于2024年10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四联村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支部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44条,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处分决定。

  四是2024年11月28日在枫朗镇政府召开全镇村党员干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观看《头雁之殇》等6部警示教育片。

  五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镇纪委要在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到党员所在党支部通报处分决定,并督促党支部在两个月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并在活动开展后一周内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关情况上报县纪委。

  (十九)对“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由驻村团队到村重新组织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相关制度文件,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对各支部相关会议记录和党课材料进行季度定期抽查,形成督查通报、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村做好整改。

  二是2025年1月份对各村的支部会议记录进行了抽查,特别是对巡察反馈后的“三会一课”进行了认真查看,各村基本能按照要求召开会议,但也发现部分村对主题党日的理解可能不到位,部分村未能清晰在会议记录较好体现。

  三是对2024年各村组织生活会进行了详细指导,督促各村完成了今年组织生活会,并对各村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进行了调度,发现各村均能按照规定性流程召开,但也有部分村存在会议记录比较简单的情况,镇党委将针对此情况,提出限时整改建议。

  第三方面问题: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为“百千万工程”提供组织保障有差距

  (二十)对“发展党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镇村党务业务指导培训。由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组织各村开展党务业务培训,明确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提高村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

  二是由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对发展党员相关资料进行预审,严格把关每个程序每个环节,材料审核把关通过后方可同意支部召开相关会议。

  三是2024年已完成双溪村、石圳村等5个村连续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的党员发展任务,并培养了24名入党积极分子,接下来,拟重点发展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村。

  (二十一)对“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民生效益未充分发挥”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村级财务人员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的通知》,加强学习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

  二是全面摸排各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对相关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超范围使用、超标准支出、资金使用率不高和审批程序不完善等情况,相关村将超范围使用、超标准支出的专项经费作出了情况说明,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等村级公用支出,涉及的相关村村级账户余额不足,无法将挤占专项经费的额度全部调整科目,同时相关村将挤占专项经费的支出明细公示。

  三是加强各村对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学习,对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把经费用到实处,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率,完善专项经费审批程序。

  (二十二)对“后备干部培养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问题反馈后各村已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镇党委政府也相应印发《关于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下发各村学习领会,遵照执行。

  二是由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指导各村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加强对后备干部人选年龄、学历、身份进行把关,并由驻村团队、派出所、镇纪委对人选进行联审把关,实现从源头上把控,并定期动态调整不合格人员。

  三是经镇党委讨论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目前我镇已培养后备书记46名,平均年龄38.8岁,其中35岁以下18人,占比39.1%,大专及以上学历40人,占比87.0%;后备干部48名,平均年龄34.6岁,其中35岁以下28人,占比58.3%,大专及以上学历20人,占比41.7%。

  四是积极动员各村跟进培养后备干部,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人才库管理,对人才库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第四方面问题: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二十三)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相关村财务缺失的报销附件已补齐。

  二是相关村将大额库存现金已存入村账,不得再出现大额现金库存、支出的情况,并对其余村进行排查,未有大额现金库存情况。

  三是由枫朗镇党委书记对分管财务的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大埔县财务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提高领导作用,压实监管责任,加强把关审核;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对枫朗镇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摆正工作作风,切实纠正自身存在工作不够作为的问题,直视问题和工作任务,做到不推脱不推诿,提升自身财务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

  四是由财政部门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学习《大埔县农村财务管理示范制度》,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十四)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共组织相关村认真学习《大埔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2次,提高村干部对扶贫资产项目管理的思想重视。

  二是加强指导工作,成立枫朗镇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力度推动扶贫资产本金及分红追缴工作,目前相关村已在6月份主动联系各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对扶贫资产本金及分红进行催收追缴工作,向涉事企业或者单位发送催款通知书。其中,上木村通过利用法律途径和与原法人协商相结合的办法,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按调解协议追缴拖欠本金;惠丰油茶农民专业合作社于11月份归还溪背坪村部分分红欠款。

  三是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督促各村利用法律途径和与原法人协商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扶贫资产本金及分红收益催收追缴工作,确保村集体和农户的利益不受损。

  三、立足常态求长效,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我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我镇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持续巩固深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效。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按期完成问题整改。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建章立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将坚持常抓不懈,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将进一步抓紧完善规范,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将进一步修改整理,加快建立起规范、严格、标准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长期有效。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在枫朗落地落实、严格贯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5743016;传真:0753-5742008;邮政地址:大埔县枫朗镇枫朗街一巷;电子邮箱:dbfldzb@163.com。


                                                                                                                                                                                           中共大埔县枫朗镇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