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部署,严格执行《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干部职工请假、休假规定》等制度规定,围绕整治日常工作中一些不严不实的作风问题,现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规范
(一)严守上班纪律。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须在岗履职,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如炒股、观影、游戏、浏览无关网页等)。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事,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经许可后方可外出,并时刻保持通信畅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擅自离岗外出。
(二)严格执行请(休)假制度。干部职工需休假或因病、因事请假的,必须严格执行请(休)假有关规定,未经局领导或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不得擅自开始休假。不履行请(休)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请(休)假期限结束后,请假人必须主动向准假人报告。
(三)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执行市、县关于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会纪的工作要求,参会人员须至少提前5分钟到场,不得无故缺席或由他人替会;请假需经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批准。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严禁随意进出、接打电话。由局主要领导主持的局内部会议,若无法参会,须提前告知局办公室并说明理由,办公室汇总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或由他人替会。
二、规范内部管理
(一)落实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遇突发事件须立即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违者依规追责。
(二)规范车辆停放。机关大院车辆须按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逆向行驶和乱停乱放;组织外单位参会的,主办股室(单位)需提醒参会人员车辆按规定行驶并停放至指定区域;注意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不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安全通道等区域,并规范充电。
三、提升服务效能
(一)规范信访办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第一时间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问题应即时答复。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二)规范窗口审批服务。持续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两个100%”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改革,坚持服务导向,全力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故意刁难和滥用职权等不当行为。
(三)加强公文处理。分管领导、股室(单位)负责同志要确保做到文件流转不过夜、不漏批,外部来文当天内转办经办人,紧急文件即收即办,确保按时完成有关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及时处理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上的待办公文,避免公文堆积延误工作。各股室(单位)要担负起文稿起草第一责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把好校对关和审核关,杜绝基础性错误。
四、强化监督检查
(一)强化责任落实。局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担当、率先垂范,着力抓好分管领域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示范,既要带头干好工作,又要坚决管好纪律,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的监督管理,共同推进全局作风大提升。
(二)强化监督检查。实行工作纪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办公室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组织对各股室(单位)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给予谈话提醒、通报批评,对因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