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教师〔2018〕13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经审核,我县2025年年满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中, 符合今年领取生活困难补助对象有许才香等103名,经县公安局查询均无犯罪记录。现予以公示(名册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19日至25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各镇人民政府或县级认定工作小组反映,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受理部门:大埔县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大埔县西环路180号
联系电话:0753-5526451
邮编:514299
附件:拟发放2025年大埔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到龄领取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公示名册
大埔县教育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