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大埔青溪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申报技术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大埔县人民政府已启动梅州大埔青溪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规划单位编制完成了梅州大埔青溪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综合论证报告。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对梅州大埔青溪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日期:2022年12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16日止。
二、受理电话、传真和来访地址
电话:0753-5533850
传真:0753-5521497
地址:大埔县湖寮镇工农路80号(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区公示)
三、公示内容:
梅州大埔青溪市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青溪自然保护区”或“保护区”)位于大埔县东北部,省青溪水电库区周围,于2001年2月经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青溪自然保护区是一个以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珍稀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
大埔青溪抽水蓄能电站属于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经选址不可避让性论证,大埔青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部分不可避免涉及梅州大埔青溪市级自然保护区,为了减缓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加强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力度和提高科学管护水平,经对保护区进行科学考察,拟对大埔青溪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进行科学合理调整
调整方案将位于保护区南部和北部省级重大工程影响区域调出保护区范围,为满足保护区占补平衡需要,确保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不减少,将保护区西北部森林质量较好的林地调入保护区范围,调入范围土地权属清楚且已与土地权属人签订了管护协议。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后,面积和分区比例满足《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函〔2017〕371号)规定要求。
大埔县林业局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关于梅州大埔青溪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