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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大埔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4220072178271/2024-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大埔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4-01-03
名称: 大埔县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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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浏览次数:-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大埔森林资源禀赋开展具有林业亮点特色的“法治林业 绿美大埔”活动,促进法治文化与生态文化深度融合互促,进一步提升林业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深入推进“法治大埔”贡献林业法治力量。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筑牢政治底色的重要保证,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纪律教育学习和干部培训教育的重点内容,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利用会前学法、法律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开展集中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全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同时,确定一名局领导履行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

(二)聚焦绿美建设,推进依法治林。一是抓好党建赋能绿美生态建设工作。举办“不负春光·不负绿美”短视频、图片征集大赛,发出“全民行动,绿美大埔”倡议书;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录制绿美视频和参加全市绿美擂台赛;组织举办镇场主要领导绿美比学打擂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重视、参与绿美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把林地规划利用纳入法治轨道,严禁乱批乱占、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守住林地保护红线。三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严控林木采伐指标,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一小班一证制,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伐区加强审核,确认无误后方予发证,依法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四是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出台《关于大埔县护林员绩效考核的意见》《大埔县野外火源管理举报机制(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护林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明确权责清单,严格依法行政。一是深化权责清单公开。根据省、市“放管服”要求,全面梳理和调整全县林业系统的权责事项,特别是林地林木审核权限调整权限,及时承接认领好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并进一步完善实施清单。二是依托县政府信息平台,及时公开发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双公示”信息266条。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年公开政务信息102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三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23年完成对林木采伐许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食用林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3项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成对6家企业的随机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依法化解山林矛盾纠纷。2023年共受理信访事项20件,已办结18件,正在办理2件,办结率90%,没有出现进京上访和聚众上访事件。五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行政复议矛盾多元化解工作。2023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件。六是依法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梅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大埔县行政案件出庭应诉规定(试行)》的规定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共1件。

(四)规范制度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管理。认真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在《关于梅州大埔青溪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的公示》《中共大埔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大埔县2024年县镇村绿化实施方案》等与行政相对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将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5日。二是健全“三重一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推进决策规范化,重大行政决策充分通过听取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同审查等重要法律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同时,进一步梳理完善《大埔县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大埔县林业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形成《大埔县林业局管理制度汇编》,进一步推进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提升县镇林业工作人员政策辅导能力。一方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梅州市行政执法办案平台的应用,完成行政检查15宗,行政处罚1宗的录入工作。另一方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积极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学率及通过率均达到100%;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及时申领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依法行政。同时,更加注重增强基层林业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政策解答、操作辅导的能力。举办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4次,同步加强“一竿子到底”培训辅导,积极帮助一线林业工作人员提高政策理解、咨询辅导等能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最后一公里”落实中不遗漏、不走样。四是严厉打击涉林违法案件,深入推进“林长+检察长”“林长+N”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案件督导,以案促改,有效推进“绿美大埔”生态建设。2023年,指导和协助各镇(场)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共132宗,罚款125.73万元,教育违法行为人132人。移交森林警察大队滥伐林木刑事案件10宗,追究刑事责任10人,形成强大的执法声势,震慑违法犯罪。

(五)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发布渠道。融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无线梅州、南方+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对外公布林业政策,不断提升林业政策发布宣传的覆盖面。一是突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鸟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林业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展板、森林防火警示牌、悬挂横幅、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2023年,累计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3万余份,使林业法律法规进家入户,深入人心。二是通过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宣传。结合林业工作特点,在局机关一楼滚动大屏幕上播放有关法治文化宣传作品,对宪法、民法典、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森林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开展全面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我县森林资源保护任务艰巨,林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不够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缺乏。二是全民爱绿护绿植绿兴绿的氛围不够浓厚,支持配合绿美大埔生态建设的合力有待形成。三是林业改革的配套设施尚需及时跟进。

三、下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大埔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大埔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思想。进一步实施好“八五”(2021-2025)普法规划,继续将法治思想纳入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纪律教育学习和干部培训教育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用以指导推进法治建设。计划利用国家宪法日、全国生态日、世界湿地日、世界森林日、义务植树节等节点,联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场,组织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15场。

(二)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履职工作,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新修订政策法规宣传,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安全保护意识,提高全县人民对林业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计划开展全县政策法规培训班2期。

(三)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林业行政案件审核工作,积极开展“清风”“绿盾”等专项行动,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森林法官”等协作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强化协同执法、联合执法,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知情权、监督权。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的规范和引导,促进林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大埔县林业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