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8号)、梅州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我市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价〔2011〕91号)和中共大埔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调整大埔县殡仪馆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丧葬用品销售价格的通知》(埔民组〔2024〕14号)要求,从2024年12月1日起对大埔县殡仪馆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丧葬用品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丧葬用品销售价格通告如下(具体见附件):
特此通告
大埔县殡仪馆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