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镇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目前,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17个问题,我镇已完成整改问题17个,提出整改措施59个,完成59个,共建立健全4项制度、1个工作计划、3个方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巡察反馈会后,镇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制定印发《青溪镇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镇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16次、专题会7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明确江维杰同志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分管具体工作的同志是相关整改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明确专人跟进落实,限时完成整改,定期督促跟进,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制定完善“4+1+3”制度清单。定期开展“回头看”,真正做到长期坚持,使巡察整改成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干部作风转变、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一)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1.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全面认领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等问题作了检讨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深层因素,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务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的收集整理,2023年7月4日以来,我镇共召开党委会16场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场次,均全部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同时,由镇党建办跟踪监督加强党委对“第一议题”的执行力,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并坚持长期执行。
(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肃
2.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9月1日召开党委会学习《青溪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青溪镇“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决策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规范党委集体讨论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班子成员逐一表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
二是规范议题收集。每次党委会召开前,由党政办安排专人收集需在会议上研究讨论事项,并对议题内容认真研究、审核把关,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等经会议研究讨论后实施。
三是严格落实同级监督。凡涉及“三重一大”讨论事项,坚持班子成员逐一表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镇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全部参与表态,并履行纪委同级监督职责。
(三)船舶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3.对“船舶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立行立改,已于6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镇公路站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村支部书记及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会后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实地核查;镇公路站联合大埔海事处开展安全评估,对满足乡镇自用船舶要求的,督促船主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进行上牌,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进行拆解上岸。
二是强化思想教育,提高业务水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联合镇公路站对镇各驻村工作组和沿河村“两委”干部进行培训,认真学习领会6月15日召开部署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的精神,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站位,激发工作人员主动担当,敢于作为的工作意识,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上船宣传政策要求,张贴《关于限期清理“三无”船舶的通告》,大力宣传自用船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法律责任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并自觉参与自用船舶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是完善监管制度,开展常态化巡查。我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镇公路站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涉渔船舶巡查管理制度,对有证渔船和自用船舶进行动态管理,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青溪镇自用船舶巡查制度》,督促沿河各村和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每半月一次的常态化水上交通巡查,做到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切实把监管制度落实到位。
五是镇纪委书记就做好涉渔“三无”船舶摸排工作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行政执法不规范
4.对“行政执法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开展业务实践指导。制定青溪镇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方案和培训日常安排表,邀请上级相关单位到镇开展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业务培训,提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结合本镇执法短板,做好指导学习,采取“在实践中学习,在实战中提高”和“手把手”“零距离”等“传帮带”的学习方法,让执法人员深入一线现场共同实操相关流程,使执法人员进一步熟悉行政执法的有关业务知识。
二是全面排查,完善案件卷宗台账。针对案件集体讨论不规范、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无相应的结论性意见等问题,开展对照检查,规范执法案件各环节的审查审批工作,边整改边巩固提升。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材料缺漏的案件卷宗均按照相关规定补充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意见,确保案卷文书齐全、语言表述准确专业、程序规范合理。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梅州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强化制度引领,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在制度框架内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修订完善相关执法工作职责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考核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四是关于2宗案件的扣押物品,案件当事人一直未前来接受处理且电话号码均为空号。鉴于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逾期不认领被扣押的物品等原因,青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公告,因公示60天后仍无人认领,扣押物品均于11月2日移交至青溪镇派出所作为无主物品依法进行处置。
(五)河长制落实不到位
5.对“河长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立行立改,在巡察组指出问题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镇村干部到现场核实情况,叫停当事人违法行为,督促当事人迅速清理垃圾并进行复绿。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2023年5月30日修订完善《关于青溪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组织镇级河长、村级河段长学习《大埔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有效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增强巡河护河意识。
三是加强巡查,进一步加强河道清漂巡查力度,压实相关人员责任,推动河长制工作走深走实。12月村级巡河时发现2宗向河道倾倒泥土和1宗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均已当场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教育。
四是镇纪委书记就常态化做好“清四乱”工作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六)临时救助备用金未发挥作用
6.对“临时救助备用金未发挥作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保障。镇民政办根据《关于建立镇(场)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要求起草《青溪镇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经镇党委研究审议同意后于2023年9月4日印发实施。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率。充分利用大喇叭、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临时救助金政策,张贴《青溪镇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为村民详细解读临时救助金申请办法,让受困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七)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有差距
7.对“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镇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于5月23日印发《关于调整青溪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持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完善制定《青溪镇党校2023年培训活动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镇委党校教学内容,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能力和水平。2023年8月30日,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会,提升干部职工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于2023年9月20日制定《大埔县青溪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晰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重要内容。“一把手”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做到“三个带头”,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三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二方面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偏差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格
8.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结合警示教育学习月活动,印发《2023年青溪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于2023年8月18日、9月6日两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和上廉政党课,通过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上廉政党课学习,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范围,逐步形成常态化警示教育学习,不断巩固警示教育成效。
二是镇纪委书记组织纪委工作人员统一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党内谈话工作的通知》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9.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于2023年2月8日完善《青溪镇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和管理,强化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抽查盘点,对有遗漏部分进行及时补录。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10月19日组织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财政服务中心干部学习《青溪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是划拨车辆已于2021年3月31日登记录入镇固定资产台账。
(三)工程项目管理不严
10.对“工程项目管理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由乡村振兴办起草《青溪镇新农村工程项目管理和项目验收制度》,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经镇党委研究审议同意后于10月12日印发实施。
二是严把项目建设关,对项目逐一进行内容梳理,确保资料完整,对于资料缺失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补充。同时,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管理,针对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强日常督查、巡查,促进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对未验收的项目,由乡村振兴办组织驻村工作组、村“两委”成员、施工方、监理成员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照施工图纸测量现场实物,并对项目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严格遵守项目验收规章流程。
四是已组织工作人员对指出的步道、公厕进行清理、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四)机关工会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
11.对“机关工会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镇工会于9月5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工会会计制度》,明确工作要求,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根据《工会会计制度》,建立机关工会财务套账,指定专人负责跟进。对机关工会经费收支进行预决算,规范工会管理。
三是严格执行工会管理有关制度,切实防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安全、资金运行风险。
四是镇纪委书记就做好机关工会工作经费使用工作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对农村“三资”管理指导监管不严
12.对“农村‘三资’管理指导监管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立行立改,完善凭证附件和固定资产登记信息。不断加强农村“三资”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对村账管理员和村级财务报账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和更新业务知识及业务能力,以做好财务凭证层层把关工作;已于2023年6月29日召集村财务人员开展培训。严格按照《大埔县农村财务管理示范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固定资产登记严格按照《大埔县农村财务管理示范制度》中第十九至二十三条进行执行和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抽查盘点以确保村级固定资产管理账实相符。
二是强化项目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招标、合同签订、施工验收等程序,镇纪委、财政所、工程监理与项目相关村及部门层层严密配合、上下一致严把项目勘测设计、工程量计算、定价招标、施工时长、验收审计等关键环节,力争做到项目前期酝酿充分、中期施工扎实、后期验收严格,为实现项目质量过硬、切实惠民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镇纪委将严格按照《大埔县纪委监委加强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监督执纪执法分工安排》文件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并纳入镇纪委监督检查工作范围。镇纪委书记就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有差距
13.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镇纪委负责同志组织纪委工作人员统一学习《大埔县镇(场)纪委规范办案工作操作指引》文件,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格局,同时结合镇党委中心工作,加强对干部日常作风监督检查。镇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于2023年5月29日、7月12日、8月19日分别对6名新招录人员开展提醒谈话,通过谈话将党风廉政风险关口前移,做足做好事前监督提醒,为新人们的履职生涯保驾护航;于2023年10月10日对8名新提拔人员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要求提拔干部在新岗位上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意识。镇纪委分别于2023年10月11日、13日对落实岗位职责不到位情况开展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要求干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相关业务文件精神的学习,提升自身业务履职能力,严格落实上级部署安排。
二是镇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组织纪委工作人员统一学习《青溪镇纪委信访举报制度》,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信访件按时办结。
第三方面问题:基层党建工作不严格,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
(一)村干部选任把关不严
14.对“村干部选任把关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2023年9月5日,组织委员组织党建办工作人员及各驻村代表召开青溪镇村干部选任条件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2019年6月发布),明确村干部选任条件。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全镇村“两委”干部情况,排查发现1位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村干部,已按要求作出调整。
(二)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
15.对“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9月6日,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开展学习党务工作基础知识专题培训会,培训内容主要为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发展程序和党员档案整理规范等相关业务培训。
二是规范党员档案管理。镇党建办全面开展自查,对2020年以来发展的党员开展党员档案专项清查工作,确保党员档案材料齐全、完整。
三是由党建办工作人员对党群线和政府线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规定动作一丝不差,关键环节一步不漏。机关党群线党支部于9月26日、机关政府线党支部于9月27日按照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在会上查摆、通报支部班子及支委成员存在问题。按照程序,支部党员也深入开展了批评与相互批评,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会后支部党务工作者及时完善了材料,做好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督促指导村党务村务公开工作不到位
16.对“督促指导村党务村务公开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指出的相关村公开栏已从围墙内移至围墙外。
二是督促各村对每月的党务村务公开按类别对号入座张贴,并及时更新、拍照存档,镇公共服务办定期对各村的党务村务公开加强监督指导。
(四)干部任免程序有缺项,聘用合同应签未签
17.对“干部任免程序有缺项,聘用合同应签未签”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3年7月10日,组织党建办相关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招录(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指定专人定期对合同即将到期的事业人员进行摸排,举一反三。9月5日组织党建办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关于印发〈大埔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组织管理秩序、确保公平公正。
二是开展集中整改。对股级干部任免征求意见工作和股级干部任免考察归档材料缺失问题不够到位问题进行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大埔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就聘用合同应签未签问题,2023年7月10日,党建办人事干部开展了对单位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聘用情况摸查,已完成相关人员的续签续聘工作。
三是镇纪委书记就做好干部任免工作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作示范、当标杆,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选人用人工作责任,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常抓不懈,反馈意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全镇的问题,调动全镇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认真对照台账、对照问题清单,逐事逐项再过一次“筛子”,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实抓好。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制定出台一批务实、管用、有效的规章制度,着力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巩固拓展整改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5620128;邮政信箱:大埔县青溪镇坪石街95号;传真号码:0753-5620127。
中共大埔县青溪镇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