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腾建设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受理邓海兵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到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阶段,因你单位拒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一份《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02411)内容如下:
邓海兵自述于2024年9月5日9时左右在你单位工地(广铁集团惠州车务段琥市线路工区路段)作业期间,施工时被轨道水泥枕砸伤右手食指。邓海兵于2024年12月05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受理该申请。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畹香路196号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社会保险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3-5551722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6日